2.设备智能化设备选定时考虑的因素:设备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地,运用实际以及供货渠道和供货周期;设备产品支持的系统规模及监控距离;设备产品的网络性能及尺度化程度等信息。
3.当设备的控制采用非尺度通讯协议时,则需求设备承包方提供数据格式,由设备设备监控系统承包方进行转换。
4.设备的质量检验重点应包含安全性、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。对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设备材料,可要求进行工厂检验或第三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。
5.进口设备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、检验报告及安装、运用、维护分析书等文件资料,还应提供原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。
6.系统检验程序:分项工程→子分部工程→分部工程;分项工程检验记录、子分部工程检验记录和分部工程检验汇总记录由检验小组填写,检验负责人做出检验结论,监理(建设)单元的监理工程师(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)具名确认。
7.分部工程验收
建设单元构造工程验收小组负责工程验收。验收人员的总数应为单数,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不应低于验收人员总数的50%。
